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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采取这些应对措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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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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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泸州1月2日讯(记者 岳东)1月2日,记者从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经预测研判,从2020年1月1日起,泸州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于是决定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泸州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的工业企业按照黄色预警要求实施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更新“一厂一策”公示牌,纳入第一批轮流停产的企业在本轮预警期间停产。各部门、各区县要对辖区内纳入清单的企业通过调取监控、核查用电量和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

  中心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所有在建工地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的工地停止施工。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建筑拆除作业;除应急抢险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商品混凝土的拌和、运输。

  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

  大型货车、农用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要联合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砂石渣土车查处力度。

  加大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活垃圾和树枝树叶杂物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的巡查检查力度。

  停止所有道路沥青铺设和建筑装修工程。停止中心城区河道采砂和装卸作业。

  如有降雨条件,市气象局立即实施人工干预降雨作业。

  同时,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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