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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促进创投行业发展措施 将安排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0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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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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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其中涉及创业投资对接平台建设、基金支持、产业空间布局、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投资服务体系等7个领域。

  投融资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深圳市近日出台《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22条措施,丰富创业投资主体和资金募集渠道,完善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服务体系。

  根据《措施》,深圳市将安排首期5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天使投资的扶持力度,并适时提高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措施》有关事项自2019年1月6日施行,有效期三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措施》主要包括创业投资对接平台建设、基金支持、产业空间布局、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投资服务体系等7个领域。

  在深圳,类似为深港青年打造最佳创业生态链的创投平台有不少,比如前海梦工场,其在创业服务、孵化器集群、宣传推广、投融资、国际演、创业导师智库等为青年创业提供宽松的成长,而IDG创业孵化中心前海总部、深港产学研前海孵化中心等专业孵化服务机构均驻扎于此。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类机构能够通过举办各种专业沙龙、、线上线下项目演活动等,与创业相关的知识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等流动性资源进行对接,为青年创业获得第一步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深圳对比在初创项目数量仍有所差距的当下,培育更多这样的平台势在必行。

  其中,针对中小微企业普遍缺少信息来源的问题,《措施》,将通过引导、民间参与、市场化运作,搭建债权融资服务、股权融资服务、增值服务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本市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

  对于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对接平台,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认为,省内很多创投资源的对接平台其实尚在发展起步,实际效果仍需时间检验。彭澎表示,创投或天使投资平台建设十分重要,此前深圳以比较多的PE、VC等为傲,所打造的创投对接平台可与当前经济的发展相呼应。“一是科技创新企业股权质押后出现困难,需要纾困;二是中小微创新企业融资难依然存在,引导基金可以强化金融机构跟投的信心。”

  此次《措施》最引人瞩目的地方在于,深圳市为支持天使投资的发展,首期5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成立。其中还明确指出,根据首期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情况对基金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适时研究提高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规模。

  据悉,有深圳市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设立的深圳天使母基金成立于2018年3月,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式运营管理,首期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计划三年内完成投资。

  深圳国资委资本运作管理处处长任萍曾公开表示,通过基金的混合所有制,能实现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风险共担、共享的合作发展模式。

  据了解,深圳天使母基金重点投向以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为主要方向的天使子基金,再通过子基金去投资具体项目,发挥层层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深圳天使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40%,即要撬动六成社会资金。

  截至2018年11月,深圳天使母基金分别与青松基金、基石资本、澳银资本、松禾成长、数字中国、中金前海、同威资本、创享投资等8家子基金签约。8家子基金总规模26亿元,深圳天使母基金承诺出资约10.4亿元。2019年1月,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深创投)旗下专注投资天使项目的创投基金深圳市红土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功注册,总规模5亿元,首期出资2.5亿,深圳天使母基金对其出资。

  《措施》还明确,基金让渡100%投资收益,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引导基金所享投资收益全部让渡给基金管理人和其他社会资本出资方。

  具体来看,将建立早、中期创投和重大产业项目让利机制。对市政策性引导基金参股或合伙的子基金,在投资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获利退出时,在引导基金投资收益部分中给予适当投资让利;对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战略,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项目,加大政策性创业创新类引导基金让利幅度。

  壮大创投、风投及天使基金的规模,一直是与企业合力解决的事情。此前,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省属企业平台,也曾发挥平台融资作用拓展融资渠道,但天使投资的高风险也制约着规模的增长。

  “天使项目本身不确定大,在没有明确的财务量化指标之前,评定商业模式和发展前景的难度在增大,并不是所有的天使投资都有希望。”深圳一家创投公司投研人士对记者表示,国内专门设立天使投资的专项基金并不多见,而财政向天使投资方面倾斜,提高了投资机构参与的信心。

  另有业内人士坦言,设立专项引导基金扶持天使投资是件好事,“亏了有一起分担,而赚了的收益还会让渡给管理人和社会投资者,可以带动社会资本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

  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在于股权流动性差,投资人未见收益还退出,导致目前很多LP抱怨投资的风险极高,而GP在回笼资金兑付时,也没有充足的渠道对股权进行变现。要解决这一问题,通过设立S基金则可以实现。

  本次《措施》也对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和机制有所鼓励创业投资机构的被投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探索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依法依规打造创投项目转让交易平台;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建立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与新三板的转板对接机制,由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新三板推荐业务。

  基于此,在深圳设立帮助股权流通的机构也将获得现金励。《措施》明确,对本市创业投资机构所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注册在深圳且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完成股改和两个阶段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下同)、100万元的资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励。支持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板挂牌并接受培训咨询、登记托管、债券融资、场外投行等资本市场培育服务,对符合深圳市《关于鼓励中小企业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专项资助计划的实施细则(试行)》相关的企业给予资助10万元。

  事实上,二手份额交易的初衷是来自于卖方的流动性需求,这已是业界较为普遍的共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家参与S基金业务的机构处了解到,二手份额交易成交的案例还相对较少,但从已成交的案例回溯,业务推进依然十分顺畅。

  深创投创业投资发展研究中心博士邢治斌表示,在现有待转让的基金份额中,很多是值得继续跟进的,“这来源于部分母基金已有的信息沉淀和资产覆盖宽度,只要双方能够洽谈顺利,新LP其实可以低成本从原LP那里筛选出非常好的标的。”

  此外,《措施》也对落地深圳的QFLP试点有所说明,旨在扩大管理人的对象和管理范围,优化审核流程,完善事后监管。

  未来,随着政策的推行、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渐完善,QFLP也将在推动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发展中贡献“深圳力量”。除了吸引境外资金投资本土项目,《措施》也提出将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境外高端研发项目的投资,鼓励将境外前沿科研和重点产业项目引入深圳。

  《措施》指出,将探索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研究设立深港创新产业基金等本外币平行基金,为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加强市属国企及金融机构与国家丝基金、各类多双边投资基金的合作。在国家外汇宏观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发挥市属国资国企境外主体的资源优势,完善境外投资功能,通过境外投资运营,为深圳市境外前沿产业布局、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提供综合服务。

  据悉,未来随着QDIE暂行办法的修订完善,引入深圳市的境外前沿科研和重点产业项目将依审核流程给予结汇便利,在拓宽企业合理资金出境渠道的同时,深化了深港澳及国际创业投资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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