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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阳地产引入新力控股 合作开发徐州新城区地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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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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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12月20日,弘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12月20日,徐州弘耀(弘阳地产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苏州力和(新力控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徐州泓厚(弘阳地产间接持股25%)及目标公司(徐州新城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徐州弘耀同意出售,而苏州力和同意购买目标股权(即目标公司30%股权)及对应权利,总代价为5.86亿元。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注册资本9.13亿元,由徐州弘耀及徐州泓厚分别直接持有60%及40%。出售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徐州弘耀、苏州力和及徐州泓厚分别持有30%、30%及40%,并将不再是弘阳的附属公司。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徐州泓厚同意放弃对目标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徐州弘耀向苏州力和转让目标股权。

目标公司乃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一幅指定作住宅用途的56,939.01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幅指定作住宅用途的26,806.46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幅指定作教育用途的6,490.82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而上述所有地块均位于中国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新元大道,预期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

目标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为9.11亿元。出售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是弘阳地产的附属公司,并将作为由弘阳地产透过徐州弘耀及徐州泓厚间接持有40%的联营公司入账。

出售事项完成后,估计弘阳地产将会就出售事项录得税前收益约674.5万元,即目标股权及对应权利的总代价5.86亿元与目标股权的账面值约5.79亿元的差额。

根据弘阳地产的意向,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以及在契机出现时进行潜在收购及

投资项目。

弘阳地产方面表示,公司在目标公司中引入新力集团,共同合作开发项目,有利于发挥各自品牌效应,并能积极促进集团与新力集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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