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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操作热点看这里 经开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关注问题予以解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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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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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操作热点看这里 经开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关注问题予以解答

  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应用程序)也随之上线,不少市民纷纷下载,开始着手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需要再报给扣缴单位吗?“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早已离职的,该怎么办?操作过程中,这些问题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有关负责人,就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梳理。

  在手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提示“未连接到网络或未获取网络权限,请检查”,但手机网络正常,能打开网页,该如何解决?

  “这种情况可以采取3种方式来尝试解决。”据市经开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检查手机设置中是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网络。常规操作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对苹果IOS(系统名称)系统手机,点击“设置蜂窝移动网络个人所得税勾选WLAN(无线局域网)与蜂窝移动网”;对系统手机,常规操作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设置无线和网络流量管理应用联网个人应用中的个人所得税勾选移动网络和WIFI(无线网络)”。然后重新打开“个人所得税”APP。二是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因为网络不稳定所致,请切换到WIFI网络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三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中,将“工作地或常住地”临时切换到其他省市,等业务办理完成后再切回到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

  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早已离职的,该如何处理?

  “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是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选择“曾经任职”方式,反馈给该单位扣缴客户端,单位办税员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中个人中心里自动带出的任职受雇信息是根据全国各地各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形成,只要扣缴单位当前的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或停业,而且扣缴单位报送信息中将您标记为在职雇员,正常就会将该单位显示出来。”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个人证件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证件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请联系您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扣缴单位使用的扣缴客户端登录后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两个蓝色按钮,有何不同?

  “为支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扣缴客户端进行了较大升级(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会自动升级)。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2018年和2019年两种版本模式”,该负责人介绍:“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可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报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是否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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