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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规:房企拿地资金来源不得属于金融贷款、市场融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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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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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近日,由黑龙江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依据《通知》,2019年1月1日,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新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售的,多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封顶时、高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二时准予预售。

购置土地资金不能用银行贷款

《通知》提出,2019年年底前,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两等(A、B)四级(AAA、AA、A、B)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动态评价管理机制。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为依据,对其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在项目资本金、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用地招拍挂前要提交承诺书,承诺土地购置资金是合规自有金,其来源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愿放弃开发用地中标资格。

落实资本金制度减少楼盘“烂尾”

我省落实项目资本金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揽项目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可以有效地防止部分不规范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减少楼盘“烂尾”等现象的发生。

依据《通知》,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对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实行差异化监管。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启动项目资本金监管。按照完成工程基础、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三个节点,分别返还项目资本金的40%、40%、20%,并确保返还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全面实行项目资本金监管制度。

多层楼房工程进度封顶才可预售

《通知》要求,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新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售的,多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封顶时,高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二时准予预售。各地要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预售许可审批。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开展现房销售。加大对地产开发项目巡检巡查力度,对无预售许可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逾期未回迁安置、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企业以及开发建设项目烂尾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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