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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QQ建群荐股将遭严打 证监会召开打击市场黑嘴行动推进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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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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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证监会党委委员、助理黄炜在上海召开案件调度推进会,集中督办今年第一批专项执法行动部署的8起市场“黑嘴”相关案件,集体研究案件查办思、构成、法律适用等疑难复杂问题。上海专员办以及、、河南、湖南、浙江等案件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和一线办案人员,会稽查局、法律部、处罚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度推进会。

  针对当前市场反映强烈的股市“黑嘴”违法从事投资咨询业务,投资者参与交易,甚至、虚假信息,伺机实施市场等不公平交易行为,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突出问题,证监会前期专门部署开展今年第一批专项执法行动,统筹组织调配系统执法单位,集中查办股市“黑嘴”相关案件。工作部署以来,各参与调查单位按照“牵头主导、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总体作战部署,积极优化办案模式,创新调查方法,强化执法协作,案件查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从初步查办掌握的情况看,这批案件具有主体身份复杂、行为方式隐蔽、违法构成多元竞合的特点。从行为涉及的主体看,既有持牌咨询机构和分析师,也有网络工作室、大V、博主等并未取得业务许可的机构和人员,还有从事客户招揽、非法营销、信息的辅助人员。从信息的形式看,互联网、自成为虚假信息的主要载体,既有通过微博、股吧、博客、视频直播等公台进行的“一对多”客户招揽,也有通过微信、QQ私聊、建群等推送信息“点对点”投资者。从涉嫌违法行为的类型看,有的涉嫌、证券期货虚假信息,有的涉嫌交易,有的涉嫌“抢帽子”交易,有的通过组织团队投资者入群入会涉嫌非法经营咨询业务。

  这批案件具有不同于过往单一违法行为案件查办的复杂性,特别是通过网络虚拟空间实施违法行为的特殊性给案件查办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难度和挑战。一是主体身份识别难,特别是信息端行为和交易端行为的关联查证十分困难。二是资金转账普遍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渠道,而且往往经过多道转账,有的故意采用花样手段多点合谋,资金关联锁定难度大。三是虚假信息初始来源较难追溯,信息径不易复原。四是部分具有明显市场危害性的新颖违法手法的认定具有特殊性,一线办案人员亟需业务指导。

  调度推进会集中围绕办案单位反映的特殊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这批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思。一是明确办案方向,突出围绕虚假信息、市场、非法投资咨询三个重点方向查证认定违法行为;二是把握调查方法,既要从主体、交易、资金等传统径开展调查,也要着重围绕信息形成、等传递径深挖细查;三是讲究工作策略,先外围后中心的工作原则,尽最大可能先行取得外围,最终实现突破;四是注重借助外力,既要用足用好我会监管执法资源,也要积极争取网信等外部力量的支持;五是主动做好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预研预判,调查单位要根据调查掌握的事实情况,及时提出意见,会机关稽查、法律、处罚等部门要及时研判,提供专业支持。

  会议指出,股市“黑嘴”及其衍生的违法行为严重资本市场信息秩序和公平交易秩序,是危害市场健康运行的“”。打好这场专项执法行动攻坚战,对有效违法行为,铲除市场“”,切实市场信息和公平交易秩序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各办案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投入,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一是要服从统一指挥,形成作战优势。要按照纵向指挥有序、横向配合密切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形成执法攻坚合力。二是要落实工作保障,抽调组织精兵强将参与办案,争取尽快形成案件突破。三是要发扬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和作风,创新办案思和模式,为类似案件的办理积累成功经验。四是要依法规范办案,越是新型案件,越是缺少经验,越是要强调把握办案规律,围绕违法构成组织夯据,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办案质量。

  会议要求办案单位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重视发挥稽查办案的综合效应,注重积累案件素材,梳理案件特点,总结办案经验,为下一步开展案件宣传工作,引导市场,警示投资者识别和防范违法行为夯实工作基础、创造有利条件。通过案件调度推进、督导重点案件的查办,是稽查办案工作立足于防范金融风险、整治市场乱象的总体工作要求,统筹调度全系统稽查力量,集中解决执法难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的专门工作尝试。根据办案工作的实际需要,这项工作将会积极有序地安排进行。

  日前,上海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的嘉宾主持人廖英强因市场被证监会处罚1.29亿元。

  5月6日,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违法所得约4300万元,并处约8600万元罚款,合计约1.29亿元。

  证监会是按照违法所得的二倍予以罚款,相对而言,如果情形比较恶劣,证监会会按照三倍左右的比例罚款。所以,目前按照违法所得的二倍进行罚款,是符合证券法的。

  证监会查明廖英强利用在电视上获得的影响力,采取俗称“抢帽子”的交易方法市场违法获利。

  所谓“抢帽子”是指在证券期货市场内,“庄家”事先低价买入、之后故意公开荐股、推高股价即迅速卖出的违法行为。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廖英强每次的资金在1千万到3千万之间,其中买入金额最大的个股为“清新”。

  廖英强在2015年5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在其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清新”,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清新”,荐股后卖出906100股,卖出金额3901万元,盈利191万元。

  获利最多的股票为“海大集团”,2015年6月12日,同样是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栏目中推荐“海大集团”,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海大集团”达4659.5万元,荐股后卖出161.5万股,盈利230.2万元。

  证监会于2008年5月对汪建中、首放涉嫌市场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首放的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市场,并非法获利。

  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2017年7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以证券市场罪对被告人原国开证券经纪人、上海市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特邀嘉宾朱炜明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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