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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商品房备案、个人抵押业务“网上办”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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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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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家庄商品房备案、个人抵押业务“网上办”

商品房备案、个人抵押业务“网上办”

自9月份开始,石家庄商品房合同备案业务、个人间抵押备案业务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这也是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深入开展机关效能革命,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进房产交易“软件革命”带给百姓的便民服务。

“我们通过改造系统增加网上资料上传功能,同时优化备案和交易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效率。”市房产交易中心商品房管理科科长何江华介绍,9月1日起,正式实行“网上办理”,开发企业可以直接将合同签字盖章页、《购房人符合购房条件承诺书》等材料上传至备案系统,不用再带合同往窗口跑。商品房备案科的工作人员,可以成批量对开发企业上传的签约信息在网上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一备案一编码”确保唯一性的要求,系统自动赋予“备案证明号”,即完成备案;之后,开发企业可随时自行打印合同备案书。

在此基础上,企业和购房群众可通过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随时查询备案状态。取消了结算审核和交易手续两个办理环节,实行预售商品房或现房合同备案只审一次,系统将备案信息和结算信息实时自动推送给税务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群众可直接办理纳税和不动产登记。

石市房产交易中心抵押管理科科长王玢介绍,为减少群众跑路,降低成本,中心不仅升级了房银抵押系统,而且调整了业务的办理流程。现在办理个人与金融机构、个人与省市公积金中心的抵押合同备案及注销备案业务,由金融机构或省市公积金中心向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申请,房产交易中心通过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的方式完成此业务。市民办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抵押合同备案及注销备案业务,只需完成信息共享登记,无须再到房产交易中心抵押备案,即可直接办理抵押登记,全面实现了“网上办”“不见面”。

石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原则,未来,还将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及房产交易业务“网上办理”的全覆盖。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增设移动端、PC端、自助端、窗口端办理功能,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群众满意的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服务,真正实现房产交易“一网掌握、智慧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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